Q1.「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是如何进行的?
A:请参考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作业办法」与「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施行细则」,此二份文件详述所有作业程序与规定事项。另外,IEET每个月皆召开「校际/学程联络人座谈会」,各学程可派员参与此座谈会,以进一步了解认证内涵及准备方向。
Q2.「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的标准为何?
A:「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的基本要求为满足认证规范中所列的各项内容。学程请依自我定位及所属领域,参阅IEET「工程教育认证规范」、「资讯教育认证规范」、「技术教育认证规范」、「建筑教育认证规范」与「设计教育认证规范」。
Q3.参与「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对学程的实质效益为何?
A:IEET认证的实质效益为协助通过IEET认证的学程毕业生能为国际认可,能于他国申请专业证照。IEET认证对学校系所吸引外籍生、交换生及建立双联学位制度,都是最有利的桥梁。同时,IEET认证也透过持续监督学程改进机制的执行成效,协助学程提升其教学品质,持续改进。另外,教育部已认可IEET为国内专业评鉴机构,通过IEET认证的学程可依教育部规定,申请免受评鉴。
Q4.请问认证作业时程为何?
A:认证作业时程为期一年半,自每年1月1日至翌年7月31日止。IEET每年12月于网站公告下一个学年度的认证文件,拟参与认证的学程须于1月31日(邮戳为凭)前完成线上认证申请及缴交「认证申请费」,并于7月31日前缴交「自评报告书」以及「审查与实地访评费」,同年10月至12月间进行实地访评,翌年2月召开编审会议,3月间召开「认证结果会议」后,IEET将公告认证结果,并于5月IEET会员大会时颁发通过认证学程的认证证书。详细内容请参考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年度时程表」。
Q5.IEET认证适用的对象为何?若未参加过IEET所举办的认证座谈会,亦可申请认证吗?
A:IEET认证对象为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大学校院、科技大学及技术学院,授予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学程(degree-granting program,以下简称学程)。若受认证学程的学制中含有副学士,为协助学程进行整体性的品质管制,IEET亦受理受认证学程中授予「副学士」的班制申请认证,并另订有规范。未参加过IEET所举办的认证座谈会的学程,亦可向IEET提出认证申请,但IEET强烈建议学程派员参与相关说明会或研习会,尤其是学程主管、联络人及校际联络人,以深入了解IEET认证精神及准备方向。
Q6.目前无毕业生的学程,是否可参与IEET认证?
A:可以。新成立且尚未有毕业生的学程仍可比照一般有毕业生学程参与IEET认证,经审查后,若该学程目前整体规划皆满足各认证规范所要求的项目,IEET将给予「准通过认证」的认证结果。其后该学程须于第一届毕业生毕业前三个月,正式发函通知IEET,经审查后再决定其认证结果。
Q7.申请「系所合一」认证,大学部与研究所的核心能力及教育目标可否相同?
A:受认证学程依本身历史、文化、特色及学生背景等订定自我的教育目标及核心能力。因大学部与研究所有不同的课程规划,且研究所为学士教育的延伸,建议学程应订定不同的教育目标及核心能力。此外,IEET对大学部教育与研究所教育的核心能力分别有认证规范3及规范G.3的要求。
Q8.「IEET认证规范」所规范的核心能力,受认证学程是否皆须全部满足?还是满足部分项目即可?
A:IEET认证规范所要求的项目为学程须满足的最低标准,受认证学程得依其教育目标订定自我的核心能力。但无论受认证学程自订的核心能力为何,学士班至少须包含IEET认证规范3,硕博士班至少须包含认证规范G.3所要求的核心能力。
Q9.国内工程学程参与IEET认证的情况为何?通过率为何?
A:目前国内已有八成以上的工程及科技相关学程参与IEET认证,首次参与认证学程因持续改进机制尚未健全,故未有任何一学程于首次周期性审查时完全通过IEET认证(有效年限为六年)。然许多学程已进入第二认证周期,且能建立完备的持续改进机制且彻底落实之,故已有愈来愈多学程获得完全通过认证。但同时,过去IEET基于辅导系所的角度,审查的尺度比较宽一些,现在许多系所已进入第二周期,整体品质管制及持续改进的制度都已建立完成,且因应国际协定对毕业生要求的提升,IEET认证将愈来愈严格。请参阅IEET网站查询已通过IEET认证的学程。
Q10.技职校院学程皆应参与TAC认证?
A:不一定,IEET鼓励学程依教育目标、学生核心能力、自我特色及定位等来选择各领域的认证,并非所有的技职校院学程都必须选择TAC认证,或大学校院学程仅能选择EAC认证,端视学程的教育目的为培育具备理论、研发、设计能力的工程师,或是培养技术专精、重实务的工程师。若是学程所培育的人才符合前者的叙述,即使是技职校院学程,IEET亦鼓励其参与EAC认证。反之,若其教育目的符合后者,即使是大学校院学程亦可参与TAC认证。
Q11.若系所有意从EAC转至CAC/TAC/AAC,是否要在期中审查时,改以其他的认证规范进行审查?
A:IEET建议考虑毕业生的权益,期中审查学程在此一周期内,仍以原先所参与的认证完成周期,待下次周期性审查时,再依教育目标、学生核心能力、自我特色及定位调整认证规范。然学程可依认证规范的要求逐步调整课程规划及搜集佐证资料,以期下次周期性审查时能充分满足认证规范的要求,并提供完整的佐证资料。CAC、TAC及AAC认证程序比照EAC认证办理,各学程可参考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作业办法」及「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施行细则」。
Q12.IEET认证分为EAC、CAC、TAC、AAC及DAC,有何差异?
A:目前IEET认证共有五大类认证范畴,第一类,工程教育认证(EAC)适用于四年制工程教育相关学程,以培养专业工程师为目的,如电机工程、机械工程等学程。第二类,资讯教育认证(CAC)适用于四年制电脑与资讯教育相关学程(Computing or IT-related programs),以培养电脑与资讯类专业工程师为目的,如资讯管理、资讯科技等学程。第三类,技术教育认证(TAC)适用于专业技术相关学程,以培养技术性专业人才为目的。第四类,建筑教育认证(AAC)适用于建筑教育相关学程,以培养建筑师或建筑领域专业人才为目的,如建筑学系等学程。第五类,设计教育认证(DAC)适用于设计相关学程,以培养设计专业人才为目的。各学程可依据教育目标、学生核心能力、定位及特色,并参考IEET认证规范,选择参与最合适的认证范畴。
关于国际接轨
Q1.华盛顿协定(Washington Accord,简称WA)会员是否直接承认所有IEET通过认证学程的学历?
A:(1)IEET的EAC认证已是WA正式会员,故原则上WA会员皆会承认通过IEET EAC认证的学历,但各会员在认定的过程中,因制度的不同,亦会针对个别案例审查。另,由于IEET是2007年成为WA会员,因此WA会员基本上承认的是2007年及之后通过IEET认证的系所及其毕业生。至于2007年前毕业的学生,有些WA会员会以个案方式决定。有鉴于此,IEET开放2007年前毕业的学生申请IEET的学历认可,但前提是申请者毕业的系所目前已通过IEET认证。
(2)受到国际认可的学历是自学系通过认证的学年度起算之。如某校电机工程学系自97学年度起通过认证,系指97学年度(含)起毕业生学历将受到国际认可。若因某些缘故,该学系于101学年度起终止认证,则自101学年度(含)起毕业生将无法受到国际认可。
(3)IEET EAC、CAC、TAC及AAC等四大认证范畴皆对应到不同的国际协定,如EAC对应至华盛顿协定(Washington Accord),CAC对应至首尔协定(Seoul Accord),TAC对应至悉尼协定(Sydney Accord),AAC对应至堪培拉协定(Canberra Accord)。由于领域的不同,学程若通过CAC、TAC或AAC认证将无法受到WA的认可。就IEET了解,目前国际未有与设计教育认证相关的协定组织,期盼将来IEET也能主导国际设计教育认证。
Q2.参与IEET认证,在「国际接轨」的优势为何?
A:IEET为WA正式会员,学程通过IEET EAC认证表示学程教育品质与国际标准实质相当,其毕业生的学历可被WA会员国所承认,将来申请国外专业工程师执照,可与当地通过认证学程的毕业生享有同等的权益,例如赴美国或加拿大可免考12门技术笔试,在澳洲申请专业工程师执照可免「Competency Assessment」,对于有需要办理海外技术移民的人士,有关键性的用途。新加坡及马来西亚政府亦基于WA「实质相当(substantially equivalent)」原则,承认IEET通过认证学程毕业生的学历,通过IEET认证学程的毕业生可在该国担任公职或申请专业工程师执照。此外,通过IEET认证学程毕业生亦可申请亚太工程师专业执照。此外,通过认证亦有利于学程进行国际交流或招收国际生。另外,IEET亦为Seoul Accord正式会员,通过IEET CAC认证学程,其毕业生的学历将为Seoul Accord会员国所认可。更多参与认证的优势请参阅IEET网站。
Q3.IEET是Washington Accord或ABET在台湾的代理机构吗?
A:IEET是国内唯一执行「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的民间、非营利机构,与美国ABET一样为Washington Accord的正式会员,受认证学程通过的为「IEET」认证,并非ABET、Washington Accord或其他组织的认证。
Q4.因通过IEET认证使毕业生学历获得国际认可的案例为何?
A:(1)技术移民:一位2011年毕业于国立交通大学通讯工程学系的学生拟申请澳洲技术移民,因澳洲政府认可WA的国外学历,故来信询问IEET其学历是否受认可。由于该学系已通过IEET认证,且申请者毕业于认证有效年限内,故其学历自动受到WA会员国认可。
(2)国际交流:南部某科技大学工学院及电资学院拟与美国大学签署双学位,在对方得知两院系所已通过IEET认证,即表示可立即签署,过程顺利。
(3)工作需要:一位1993年毕业于国立成功大学土木工程学系的侨生,拟回港从事工程相关工作,香港工程师学会(HKIE)告知其须向IEET确认其学历是否受认可后,才进行后续的作业。IEET审核申请者资料,认可其学历与现行学系毕业生实质相当。申请者可出具IEET学历认可证书证明。
(4)申请国外工程师工会会员:纽西兰工程师工会(IPENZ)接到一位2001年毕业于台湾大学土木工程学系的学生欲申请该工会会员,故来信询问IEET是否认可该名毕业生的学历。由于该系已通过认证,且申请者业已通过IEET学历认可,故建议IPENZ给予该名毕业生与当地毕业生相同的权利。
认证费用缴交问题
Q1.欲申请IEET认证须缴交哪些费用?
A:IEET认证费用分为认证申请费、审查与实地访评费及认证证书年费。其中,认证申请费为每系所为3万元,审查与实地访评费除基本费外,将依受认证班制数量收取额外学程费,一般班制每班3万元,在职专班每班1万元,而认证证书年费为每年2万元(准通过认证者为每年1万元),将依通过认证的有效年限一次收取。假设某校电机2>A:为确保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过程与结果的公正客观,拟参与周期性审查的学程得于申请时主动提出欲回避的人士,供IEET遴选认证委员时参考用。IEET无法将认证委员的资料库提供给学程参考,请受认证学程自行考虑。若无需回避者,请在「认证委员回避名单」上注明「无」。
Q5.提出认证申请时需要以正式公文发函到IEET吗?
A:是的,申请认证学程完成线上填报后,请统一由学校将「申请认证学程名称」发函告知IEET即可,无须提供认证申请书,来函请挂号邮寄至「10453台北市中山区林森北路554号7楼中华工程教育学会收」。
Q6.系所应何时缴交「认证申请费」?
A:申请认证学程完成线上申请后,即可缴交「认证申请费」,缴交期限至1月31日止。「认证申请费」缴费方式包括即期支票、邮政划拨及银行汇款等三种,各学程可依学校规定、选择适当的方式完成缴费,认证费用收费标准请参阅「认证费用收费细则」。
Q7.受认证学程何时可确知IEET已接受认证申请?
A:原则上,认证申请截止日后,待IEET汇整,将回函告知接受认证申请及文件送审与实地访评日期,并寄发「审查与实地访评费」缴费通知。
Q8.在何种情况下,认证申请可能不被IEET接受?
A:IEET建议拟参与认证的学程,务必依据IEET认证规范的要求,确实准备妥当,才参与IEET认证,当学程若尚未准备好,例如未有完整一年学生学习成果的佐证,或学程主管皆尚未参与IEET所举办的认证座谈会,不了解认证内涵及认证准备方向,IEET不建议参与认证,以免影响认证结果。虽然参与认证属自愿性,但学程最好确定已准备就绪再提出认证申请。
Q9.学程若有分组,应如何申请认证?
A:原则上,学程若有分组,IEET将视为同一学程进行审查,学程申请时可视为一班制参与认证。但各分组皆须满足认证规范的要求,若任一分组无法满足认证规范的要求,将会影响认证结果。
Q10.认证申请后,若因故无法参与认证,应该如何办理后续事宜?
A:认证申请后,学程若因故无法进行认证,需由学校来函申请展延或取消,由IEET决定是否接受,原则上,若办理取消认证申请,认证申请费将无法退费。受认证学程一旦进入审查阶段(系指认证团已进行报告书审查),不得撤销认证申请。
Q11.当我们系上收到IEET接受认证申请的公文,是否表示我们会通过认证?
A:IEET接受学程的认证申请,不表示一定会通过认证,系所提出认证申请前,烦请自我评估是否能满足IEET认证规范的要求,且须能提供至少完整1年的佐证资料,再行申请。
Q12.若系所已确定在近期内将有整并或更名规划,应如何申请认证?
A:系所若有整并或更名规划,烦请于教育部核淮时主动来函知会IEET,并提供相关书面审查资料及教育部核淮同意函,以免影响毕业生权益。书面审查资料的格式请参阅IEET「学程更名登记表」,并与IEET保持联系。认证申请时,请以现行名称完成线上申请,但待确定更名后,烦请主动告知IEET。
撰写自评报告书阶段
Q1.「自评报告书」是否有固定的格式?
A:(1)受认证学程可参考IEET「自评报告书撰写说明」,配合学程本身的特色综整自我评估的资料,其重点在于清楚呈现受认证学程的教学成果与持续改进机制的执行成效。学程可依需要,增减或调整表格呈现方式。
(2)然为协助受认证学程的自评报告书聚焦,IEET对受认证学程的报告书有页数及格式限制,并要求学程主管须再三确认其报告书内容所依据的认证规范与所申请的认证类别一致。佐证资料如会议纪录、课程大纲、问卷等原始资料,请附录方式存放于光盘,但重要的样本仍可视需要呈现于本文中。详细报告书格式请参考IEET「自评报告书撰写说明」。
(3)「自评报告书撰写说明」表格仅供学程撰写自评报告书时的参考,其内容可视实际需求自行调整或增列表格。至于无法完全在「自评报告书」中呈现的部分,例如学生实作、考卷复印件、教材等资料,则请受认证学程妥善保管此部分的资料,于实地访评现场呈现佐证资料,供认证委员查阅。
(4)自评报告书请依认证规范各项内容逐一呈现,以文字综合说明学程确实满足各项认证规范的要求,并辅以图表及结果分析资料加以佐证,所有的统计资料须有文字加以分析说明。
(5)自评报告书的佐证应为学程前6年完整的资料分析,然若学程参与时间较短,所搜集的资料不足6年,仍请学程尽可能呈现目前所拥有的资料及其分析结果,同时也请持续搜集相关佐证资料,以期下次审查时能呈现完整6年的资料。若学程为首次申请认证无法提供前6年完整的资料,则至少应有前1年完整的资料分析。
Q2.请问硕博士学程应如何准备「自评报告书」?
A:硕博士学程亦请参考IEET「自评报告书撰写说明」的格式撰写自评报告书,并依认证规范G逐条提供满足规范的资料与说明。研究所仅须完成认证规范G的部分,无须纳入认证规范1至8。
Q3.本系若同时有学士班、进修学士班、硕博士班及硕士在职专班参与认证,是否须分别撰写各班制的自评报告书?研究所的相关表格可否沿用大学部的内容?
A:上述各学程请分别撰写自评报告书,以确实呈现各学程的成果,但所有班制的报告书须装订成一册,以利认证团审查。然进修学士班及硕士在职专班的报告书内容主要就规范1、2、3、4及5/规范G.0、G.1、G.2、G.3、G.4及G.5撰写,详实呈现此类学程的资讯;其他规范部分,仅就与学士班/硕博士班不同处撰写即可。相关规定请参阅IEET「自评报告书撰写说明」或「期中报告书撰写说明」。
Q4.学程是否要开设「计画管理(或专案管理)」此一课程才能满足认证规范3的要求?
A:IEET向来不干涉学程的课程规划,而且「计画管理(或专案管理)」此一核心能力对学程而言并非全新的概念,学程原先已有许多课程皆能培养学生具备此项能力,例如专题实作、实验、产业实习等课程,皆能培养学生具备计画管理的能力,学程可朝此方向说明如何透过相关课程以培养学生具备此项核心能力,并提出学生参与实作、实验或实习等相关佐证及成效,若学生学习成效良好,应可满足规范3的要求。
Q5.避免认证团对学程所提供的课程分析有疑义,IEET是否提供基础科学课程清单,以供各学程参考?
A: IEET立。
(1)国际同侪间皆无此清单,且因可含括的课程及涉及的领域相当广泛,IEET恐难以明列所有的课程。
(2)认证团将依其专业判断学系对各课程属性的分类及区分比例是否合宜。
(3)对有疑义的课程,认证团将透过(a)课程纲要表(syllabus)内容及(b)与该授课教师的访谈,以了解该课程内涵及其所计画培育的学生核心能力,进而判定分类方式及区分比例是否合宜。
(4)IEET将持续搜集历年有疑义的课程,以供学程及认证团参考。
Q6.若自评报告书的内容较多,是否可拆成多册装订?
A:自评报告书请依「自评报告书撰写说明」所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含页数限制、版面配置及打印/装订方式)撰写。请学程将所有参与认证班制的自评报告书请统一装订成一册,以利认证团审阅及携带。
Q7.学校所开设的通识课程相当多,是否也需提供课程纲要表?
A:IEET仅要求对应领域的基础及专业课程,不要求系所针对通识课程准备课程纲要表,仅需提供课程清单及相关修课规定即可,其格式可依学校原有的方式呈现。
Q8.自评报告书的所有表格可否与本文分开、归纳于附录中?
A:自评报告书的内容须以文字综合说明学程确实满足各项认证规范的要求,并完成相关图表辅助说明。因此,自评报告书中所有的表格及统计资料需加以文字说明,不能与本文分开。
Q9.校友、业界或雇主的问卷调查应采取多少份抽样问卷才算是有效问卷?
A:IEET不介入受认证学程执行评量的过程,只要受认证学程能证明抽样方法为合理的随机抽样方式,回收问卷具代表性即可。另外,因学校对毕业校友的影响力会随着毕业时间愈久而愈。喽缘,问卷回收率也可能降低,故建议毕业3至5年校友也许可加重取样,而且要设法提高问卷回收率,如此回收的问卷也才能反映原毕业生族群的结果。
Q10.研究所认证须提供博士班资料吗?
A:IEET认证强调教学成效,故研究所认证以硕士班为主,但亦包含博士班部分,受认证学程仅须就认证规范G提供相关说明与其佐证资料。
Q11.所谓的教学评量,是否意指每年皆须评量每一门课的每位学生的每项核心能力?
A:学生核心能力的评量,应着重课程上教师既有的评量方式及内容,例如习题、作业、考试、实作成品等。系所应请教师对以上评量保留高中低三份样本为佐证,并于学期结束时,综整对该课程培育学生核心能力的评估报告。IEET认证并非要求学程每年都要评量每一门课的每位学生的每项核心能力,而是要求学程选定几门核心课程,包括毕业专题(Capstone),做为学程整体评量毕业生核心能力的佐证。
Q12.「教育目标」、「核心能力」及「核心能力达成指标」三者之间的关联性为何?
A:「教育目标(Educational Objectives)」系指学程预期学生于毕业后3至5年内所达成的成就,亦为学程课程目的的广泛叙述,而「核心能力(Graduate Attributes)」系指学生于毕业时所应具备的明确且特定的知识、技术及态度,「核心能力达成指标(Performance Criteria)」系指学程用以评估学生达到核心能力的标准。学程须依据教育目标订定其核心能力,并定义学生应达到哪些标准才算是具备核心能力,以利运用各项评量方法来检视学生是否达到核心能力达成指标所定义的标准,进而确知学生是否具备核心能力。
Q13.「毕业专题」是否需为必修?在职专班学生是否一定要修习专题实作课程?
A:为能有效培养学生在毕业时具备核心能力,IEET鼓励学程开设「毕业专题」等整合性课程,且设定为必修,让每个学生在毕业前都能透过尝试解决复杂问题的过程中,整合四年的所学,执行动手做及工程设计等能力。这个课程是最好评量学生是否具备应有核心能力的最好佐证。至于进修部学生也须修习毕业专题等整合性课程,以了解学生是否具备相关工程实务能力。若进修部学生白天已在相关领域工作,已具备该有的基础实务能力,因此学程未开设相关专题课程。若有此类情形,学程须能佐证上述学生已具备所要求的实务能力。
实地访评阶段
Q1.受认证学程应该如何准备「实地访评行程」?
A:受认证学程须遵循IEET认证规范解说、「实地访评行程表」以及「受认证须知」准备实地访评时所需的资料,及安排各时段的出席人员,并随时与IEET认证团联络人保持联系。
Q2.实地访评期间,需要提供哪些佐证资料?
A:请参考IEET的认证规范解说,于现场依认证规范顺序逐一展示佐证资料。资料呈现方式请以书面为主、电子化为辅,若采用电子化方式呈现,烦请向认证团说明存取方式。学生成果的佐证,如作业、考卷、答案卷、实作成品及报告等,以学生成绩低、中、高各取样2份,复印件即可。
Q3.IEET要求学程须持续搜集学生学习历程档案、教师教学评量及其他相关资料,但历年资料相当多,应该如何保存?
A:历年资料相当多,学程得计画以电子化方式存档,取样原则以学生成绩高、中、低各取样2份即可。许多学程业已建立e-portfolio制度收集所有学生的所有学习成果,作为学生生涯规划的依据。有鉴于实地访评期间时间紧迫,请受认证学程将近年资料以书面呈现为原则,以俾利认证团查阅。
Q4.IEET对于生师比的规定为何?
A:IEET认证规范5.1规定学程应有足够的专任教师人数,但不以固定的「生师比率」来衡量学程的师资是否足够,IEET认证系以成果为导向,所重视的是以个别学程为本位,检视学程的师资是否足以开设充分的专业课程、师生关系及互动是否良好,以及学生在课业和生活上需要辅导时,是否能找到老师等。
Q5.实地访评时,须提供哪些学生成绩单?
A:学程除须提供自评报告书中「学生成绩单分析表」所取样的成绩单样本备查,每年亦须就应届毕业生依成绩高、中、低各抽取2份,每班共抽取6份,以进行学生成绩单分析。
Q6.IEET何时通知受认证学程认证团成员名单?认证团联络人能够提供哪些协助?
A:原则上,IEET至少于实地访评前二周发函给受认证学程,告知认证团成员名单。而认证团联络人的主要任务,为协助认证团与受认证学程确认实地访评的各项行程,并协助认证作业所须的各项行政工作。受认证学程若欲与认证团联系,亦请透过认证团联络人。
Q7.实地访评期间,受认证学程须提供哪些设备与空间?
A:请各受认证学程为认证团准备一间工作会议室(或教室)供认证团成员工作及休息。原则上,此空间亦为认证团进行访谈及陈列学程佐证资料的场所。另外,会议室请提供茶水、电脑及雷射印表机,认证团于其他场所进行参观访谈时,请提供钥匙或上锁,并避免在实地访评期间让非相关人等(含学程助理或工读生)进入此会议室。
Q8.实地访评期间,认证团的食宿交通与保险费用,是由受认证学程支付吗?
A:实地访评期间,认证团所有的食宿交通及保险费用皆由IEET统筹负责。若认证团需要受认证学程协助,如代订午餐或安排交通接送,IEET认证团联络人将与受认证学程联系。
Q9.目前学程毕业生仅有1~2届,是否须进行校友相关调查及分析?同时是否须安排校友出席实地访评的「与校友会谈」?
A:是的,即使受认证学程仅有1~2届毕业生,也必须进行校友相关调查及分析。也许大多毕业生服役中或就读研究所,仍应逐步将此一持续改进机制建立,以进一步发挥成效。故系友也必须参加实地访评,若在邀请系友出席座谈上有困难时,请于实地访评前知会IEET。
Q10.实地访评行程表中,「校方主管简报」是指由校长报告吗?简报内容为何?
A:可由校长简报,亦可由校长指定之其他主管代表,如院长、研发长或教务长等主管进行。简报内容基本上须说明学校的整体概况,但较着重于受认证学程及其所属学院。
Q11.实地访评行程表中,「受认证学程主管简报」的内容为何?
A:因时间关系,请学程主管着重说明系所的特色及成果或需更正的部分,无须于此时段重述报告书的内容。
Q12.「与校友/业界代表会谈」时,校友/业界代表人数最多只能各5位吗?可否提供更多名单供认证委员挑。
A:由于实地访评行程紧凑且时间有限,该时段出席人数最多各5位即可,出席人选亦由受认证学程自行决定,但请确认所安排的代表皆能准时出席,以免延误实地访评后续行程。校友代表亦请以近十年毕业者为主,若为系所合一学程,请主要邀请大学部的校友,且5位校友代表中至多不得超过1位在学研究生。业界代表系指校友的雇主、业界谘询委员、建教合作等代表,烦请邀请不同属性之代表为佳,且以与毕业生有直接的工作从属关系为主。5位业界代表中不得多数具校友身份。
Q13.「与学生会谈」时段,受认证学程所提供的学生名单中,须包含哪些学生资料?若须提供平均成绩,大一新生恐无成绩可呈现,应如何处理?
A:请受认证学程提供该时段出席学生代表的姓名、年级、性别、平均成绩等资料,大一新生请依照入学成绩分别选。⒆⒚髌涑杉ㄊ舾、中、或低即可。详细内容,请参阅IEET「实地访评行程表」。
Q14. 实地访评须制作访评手册吗?
A:请受认证学程视情况而定,IEET无此一规定。
Q15.实地访评行程中,认证团与校友、业界代表、学生及教师会谈,是否需要分组吗?若需要分组,其分组方式为何?
A:实地访评行程中,各时段的访谈方式皆由认证团决定,认证团联络人于星期日晚间将分组方式与名单告知受认证学程,故请受认证学程事先准备三间访谈空间(可包含认证团工作会议室),供认证团进行各项分组会谈。
Q16.若同一校有多个学程同时申请认证,各学程的实地访评时间会安排在不同的时间吗?
A:凡同一学校的实地访评作业,无论是周期性审查或是期中审查,实地访评都将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若遇有特殊情况,则另行调整。
Q17.若有跨领域学位学程参与认证,因该学程多数教师皆由他系主聘,访谈教师时,因教师皆在他系同步接受认证团访谈,该学程会出现无教师访谈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A:若有相关情况,请校际/学程联络人与IEET认证团联络人共同调整实地访评行程表,将教师访谈时间错开,以容许教师参与其主聘系所及跨领域学位学程的访谈。
Q18.若学程无毕业生,则认证审查的重点为何?
A:无毕业生的学程,其审查方向大致与一般学程相同,但重点将放在学程的规划上。
Q19.若学程因改制或更名而无新学程名称的毕业生,可否邀请旧学制或旧学程名称毕业生参与「校友会谈」?
A:若学程尚毕业生或仅有旧学制、旧学程名称毕业生,实地访评行程表中的「校友会谈」则无须进行,且因旧学制或旧学程名称毕业生当时所接受的课程规划不同于现行者,其目前的成就与学校教育的关联性较小。
Q20.实地访评过程中,是否可摄影、拍照或制作会议纪录?
A:IEET仅开放实地访评第一天第一个时段校方主管简报前,供受认证学程拍照。为确保认证过程中的资料保密及认证过程不受干扰,除上述时段外,实地访评全面禁止摄影、拍照、录音及任何文字纪录,并避免在实地访评期间让非相关人士进入访谈现场。
Q21.缴交自评报告书后,若发现报告书中有资料错误,是否可重新补送一份报告书给IEET?
A:IEET及认证团不再接受重新印制的自评报告书,报告书审查将以7月31日收到的版本为主,故请学程寄送自评报告书予IEET的前,烦请务必再三确认资料是否正确,若有任何补充或更正资料,请以补件方式呈现,并制订勘误表供认证团检视。
Q22.实地访评的「与学生会谈」时段,若受访学生于该时段有必修课,是否仍旧要出席访谈?
A:由于认证团总能在学生会谈时段搜集重要资讯,故与学生会谈时段须有各年级学生参与访谈。若安排实地访评受访人员时,有上述状况,烦请事先知会让认证团联络人,联络人将配合学程开课时间、调整访谈时段,以不影响学生上课为原则。
Q23.实地访评结束后,系所是否可准备纪念品送给认证团或招待认证团晚餐?
A:基于利益回避原则,系所及所属校、院不得施予认证团成员任何压力或不当招待及馈赠。认证团到学校纯粹进行认证审查工作,不接受学校或系所准备的纪念品,实地访评结束后也会直接离开学校,学校及系所无须准备纪念品或招待认证团晚餐。
认证结果阶段
Q1.实地访评后,受认证学程何时才能确知认证结果?
A:认证团于实地访评最后时段,由认证团主席宣读「离校意见书」,受认证学程即得知认证团的初步审查意见。而在实地访评结束日起二周内,请受认证学程函送IEET「离校意见书回复」,供认证团撰写「认证意见书」及「认证结果建议书」的参考。翌年3月将召开「认证结果会议」,并议决认证结果,会后IEET将发布新闻稿,公告受认证学程的认证结果,随后将函送认证结果予受认证学程及其所属学校。
Q2.「认证证书」何时发放?
A:IEET在认证结果公告后,约需时二个月始能完成认证证书的印制。认证结果公告后,IEET执行长室将依据认证结果会议的议决,撰写「认证结果意见书」,并正式发函受认证学程所属学校告知认证结果,副本通知受认证学程,并于当年度IEET会员大会时颁发周期性审查学程的认证证书,而期中审查、准通过认证后续审查及补件再审后续审查学程的认证证书将以邮寄方式送达各学程。
Q3.系所合一的学程同时申请认证,会有几个认证结果?
A:IEET认证结果将就大学部、在职专班及研究所(含硕士班及博士班)等班制分别给予认证结果。
Q4.无毕业生的学程是否都将获得「准通过认证」之结果?
A:不一定,若学程规划不足,如课程、师资、设备空间等无法满足认证规范的要求时,则有可能不通过认证。
Q5.影响学程认证结果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A:IEET认证最重视「持续改进」,倘若学程无法提出持续改进机制及其成效的具体佐证,或经常大幅调整教育目标与核心能力且无评估佐证,或是评量结果未能有效回馈至课程设计或教学中等因素,都将影响学程的认证结果。
Q6.当学程获知认证结果,是否可对外公开认证结果?
A:IEET认证的重点在于自我检视及持续改进,不在排名、比较,烦请各系所在对外公告时,仅说明「通过IEET认证」即可,请勿公告有效年限及其他细节。另外,IEET开放通过认证学程申请使用「通过IEET认证Logo」,获得授权的学程可应用于网站、毕业证书或其他文宣品,以利宣传。